7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发布公开征求对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可以对2023年发布的器械豁免目录提出建议新增和修订的意见。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24年8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huangyl@cmde.org.cn。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2024年器械豁免目录意见反馈”。
7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发布公开征求对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可以对2023年发布的器械豁免目录提出建议新增和修订的意见。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24年8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huangyl@cmde.org.cn。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2024年器械豁免目录意见反馈”。